In Her Shoes_第八章:还是得演一下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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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八章:还是得演一下 (第1/10页)

    周大雄最终还是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。

    由於小梅是个nV儿,在周家那种重男轻nV的迂腐观念里,不能传宗接代就等同於累赘。

    所以他放弃了监护权,条件是我不能向他索要半毛钱的赡养费。

    我知道他本就没什麽钱好贪图的,为了速战速决,我答应得很乾脆。

    但我还是留了个心眼,将那卷通J的照片洗了出来。

    这是我用来保命的护身符,以防他日後又反悔来纠缠。

    拿到离婚证书的那一刻,刘安平也正好回国了。

    我们约在当时台湾最时髦的麦当劳见面。

    虽然知道刘安平对林娟情根深种,见面当天我还是为了形象,穿了一件连身裙。

    我的薪水都奉献给了那位义气前锋小姐,化妆品是买不起的,只能在赴约前先去百货公司的化妆品专柜蹭点口红与香水的试用品。

    好在林娟底子优秀,简单打扮便显得容光焕发。

    唯独额头上那块被周大雄用菸灰缸砸出来的瘀青,即便用了刘海遮掩,在强光下仍有些显眼。

    刘安平b我记忆中成熟了许多。

    他依旧五官清秀,大眼高鼻,穿着一件烫得笔挺的白衬衫,举手投足间带着留洋归国的自信与温文儒雅,跟大萤幕上的明星没什麽两样。

    换作是原主林娟,此刻恐怕会自惭形Hui到想找个地洞钻进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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